2月28日,汕头高新区管委会正式印发《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动“工改工”工作的若干奖补措施》(下称《奖补措施》),这也是继汕头市出台“工改工”实施意见明确财政奖励后,首个由区县功能区自行制定的奖补标准细则。按照计划,汕头高新区将在今年内完成100亩的改造任务。
根据《奖补措施》,汕头高新区结合当前推动“工改工”的工作实际,在汕头市相关政策基础上,制定了建设项目贷款贴息,开工、竣工奖励,拆除补助,联合、成片改造奖励等多项奖补举措,充分释放“工改工”政策红利,为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模式的探索和制度的创新,是汕头高新区“工改工”最大的亮点。此前,针对拆除重建类“工改工”项目,汕头提出,在拆除完成后将按照面积由市给予各区(功能区)资金奖励。而相较于市里的奖补方式,高新区直接针对各个项目进行奖补。也就是说,无论项目大小,只要符合“工改工”改造标准的项目,都可以享受到资金奖补。这样直接面向企业改造项目主体的奖补措施,不仅项目覆盖面更广、操作性更强,也有利于企业更精准地申请专项奖补资金。
汕头高新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副局长林增表示,《奖补措施》将充分释放政策叠加的“扩大效应”,允许改造主体同时享受市、高新区现行鼓励企业发展和“工改工”扶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各类主体参与“工改工”的积极性。
据汕头高新区自然资源与建设局工作人员赖昭豪介绍,此次政策的制定以调查为基础、解决问题为导向,在前期便对高新区内各企业进行逐一走访摸查,了解企业参与“工改工”改造中遇到的难题堵点,比如缺乏改造资金、贷款融资困难,以及改造周期长等,在制定政策时则以解决这些问题为出发点。
在针对性地制定不同类型奖励和补助措施方面,《奖补措施》最大的创新亮点是设立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参照标准的竣工奖励。即企业在参加改造并竣工验收后,根据实际容积率达到许可容积率的具体情况,将以实际上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为参照标准,按80%—100%不同梯次比例奖励企业,一定程度减轻企业资金负担,增强企业改造活力。
“如一栋占地约10亩、容积率约4.0的高层工业厂房项目,在竣工时大约可获得100万元的竣工奖励。”赖昭豪举例说明道。除开工竣工奖励之外,《奖补措施》还设置了改造工程贷款贴息、拆除重建补助、联合成片改造奖励等举措。
利好的政策红利,让不少企业参与“工改工”的意愿愈加强烈,位于汕头高新区东片区的高新鹰达机电实业有限公司便是其中一家。据悉,该公司在科技西路有一处4000多平方米的工业用地,现为两层高的老旧厂房,土地利用效率较低。
该公司总经理助理秦帅告诉记者,高新区出台的《奖补措施》非常实际,而且适用于企业改造的具体情况,比如改造项目容积率超过3.5便能申请开工奖励,最高可达30万元,建筑拆除也有每平方米30元的补助。“作为企业我们非常高兴,这让公司大大增强了投资改造的信心。”秦帅说道。
同时,针对符合改造条件但缺乏自主改造能力的企业,《奖补措施》鼓励通过联合或收购等多种方式进行改造,以此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提高改造的信心。
具体而言,对于采取单一宗地上企业联合改造的,高新区将按照改造项目实用地面积1万元/亩的标准给予改造主体奖励;对收购多宗用地进行归宗整合的成片改造项目,根据收购面积进行不同梯次奖励,最高奖励可超过5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奖补措施》明确指出,对大宗地块或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的补偿或奖励实行“一事一议”。在奖励方式和时间上,高新区将在“工改工”全过程给予改造主体补助或奖励,即在改造项目立项、贷款、拆除、开工、竣工的各个阶段,符合一定条件的改造主体均可以申请奖补。
此外,高新区“工改工”的奖补申请主要采取线下申请,并经高新区管委会审核同意后安排发放。企业可根据不同奖补类型提交相应资料,主要包括奖励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基础资料。
接下来,汕头高新区还将制定相关配套细则,明确申请流程和提交资料的具体要求,同时安排工作人员与企业进行直接对接,指导完成申报。
来源:南方+